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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2022年02月28日 12:27  点击:[259]次

各位教职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完成。

为避免形成人员聚集,本次汇算清缴新增预约功能,可选择以下两个时间段进行汇算。

一、如需在3月1日-3月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自即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于每日6点到22点进行预约。(如您连续两次预约后未办理年度汇算,将不能再次预约)

二、如需在3月16日-6月30日之间办理汇算,无需预约即可自行办理。

由于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暂未开通,故附件中提供上年度操作步骤作为参考。

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下载二维码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联系人:梅嘉凌,QQ号:543963446,联系电话:027-8480379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预约步骤

2.手机端个人所得税 APP 办理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步骤

财务处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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