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精神,对2015至2021学年就读于我校,住宿于校内1号、2号、6号、7号、8号、9号宿舍楼,并于2015至2021学年已交清80元/生的空调使用费的2013级-2020级学生,按照20元/人次/年(其中2019-2020学年由于疫情原因,住宿费减半收取,空调使用费按10元/人次/年)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0日,在此期间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异议请致电027-84803791,联系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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