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基于账务处理要有提前量,为了做好 2021 年学院财务决算工作,财务处将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起停止报销业务, 集中办理资金清理、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清理各项应缴的款项、各项经济业务等,务必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5:00 之前到财务处办理缴存、报销手续。
2.请各单位(部门)通知并督促借款人员来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有关要求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17〕14 号))。
3.请有政府采购任务的单位(部门)加快进度,尽早办理合同备案、报销支付手续(有关要求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19〕 5 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17〕 16 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19〕6 号))。
4.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好决算期间资金调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决算期间如遇紧急事项可办理借款(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的除外)。
注意:请使用公务卡支付的各位教职工注意还款情况,避免违约影响个人信用。
5.决算期间报销 2021 年度教职工医药费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022 年财务处恢复报销业务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