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
2023年03月08日 10:40  点击:[235]次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3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溯源于1950年中南兵工局创办的“中南兵工学校”,是新中国创办的首批军工学校。学院历经中南兵工学校、湖北工学院等7个时期,先后隶属于中南兵工局、六机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等,1998年成为教育部首批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1999年转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学院秉承“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初心使命,坚持“兴船报国育英才”的特色发展之路,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学院先后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双高计划”)。

学院主要职责:

1.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2结合发展需要及办学实际,依法设置学科和专业。

3.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辅助提供符合社会需要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4.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5.积极推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高水平科研和应用转化基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6.发挥办学优势,主动服务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7.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传承学校“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大学精神,传播学校军工特色文化。

8.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院内设党政群团、教学和教辅三类机构,其中,党政群团机构19个,教学机构12个,教辅机构4个,合计35个。

党政群团机构:党政办公室(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工会办公室、团委、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质量管理处(教学督导室、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审计处、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院)、校企合作交流处(中德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学机构:机械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军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

教辅机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技术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现代学徒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处(卫生所)。

三、2023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学院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单位学院预算收入4142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13.02万元,占预算收入的69.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01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36%;专户管理事业收入11727.00万元,占预算收入28.31%;其他收入93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25%。

2023年学院预算支出4142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828.71万元,占总支出69.60%;项目支出12591.32万元,占总支出30.40%。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36394.3万元,占总支出8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8.12万元,占总支出8.16%;住房保障支出1407.29,占总支出3.40%;债务付息支出240.32万元,占总支出0.57%。

(二)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学院预算收入总额41420.03万元,比上年增加2165.23万元,增幅5.5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1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02万元,增幅5.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1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17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5.00万元,增幅8.87%。

其他收入930万元,比上年减少194.79万元,降幅17.32%;主要原因:预计的培训费等收入有所减少。

(2)2023年学院预算支出总额41420.03万元,比上年增加2165.23万元,增幅5.52%。其中:

基本支出28828.71万元,比上年增加748.13万元,增幅2.66%。

项目支出12591.32万元,比上年增加1417.10万元,增幅12.68%,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年初下达的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较往年有所增加,二是年初预估的质量提升计划专项有所增加。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学院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8763.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02万元,增幅5.1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861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02万元,增幅5.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50.01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23年学院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8763.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02万元,增幅5.1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861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02万元,增幅5.16%。

基本支出17881.71万元,比上年减少68.98万元,降幅0.38%。

项目支出10881.32万元,比上年增加1474万元,增幅15.6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学生资助专项和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预算支出有所增加。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0.0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学院的日常公用经费为4224.01万元,比上年增加852.88万元,增幅25.3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拟增加外聘兼职教师的规模,相应的劳务费有所增加;二是学院2023年未安排基建大型修缮及维修项目,但日常维修类项目需求有所增加,相应的维修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有所增加。

其中:办公费130万元、水电费42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600万元、劳务费870万元、委托业务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会议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工会会费50万元、福利费300元、印刷费105万元、专用材料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9.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为78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降幅2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事业收入7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学院预算共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468.46万元,比上年增加851.92万元,增幅11.19%,主要原因是:为支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学院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实训室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规模有所增加。

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4.35万元,专户管理事业收入1213.8万元,其他收入10.31万元。

按采购内容分类,其中:货物类7098.97万元,服务类1329.49万元,工程类4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63411.86万元,较上年增加1911.66万元,包括:房屋及构筑物39566.31万元、专用设备4665.36万元、通用设备15059.70万元、图书档案1718.99万元、家具用具2335.3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66.1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5267.87万元,较上年增加1304.3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0万元(以名义价值入账)、应用软件5267.8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房屋建筑面积223605.23平方米,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办公用房13626.40平方米、业务用房198938.69平方米、其他用房11040.14平方米。

学院共有机动车5辆,与上年持平,其中:轿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型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单位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3年学院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年度内所有项目资金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将预算项目安排的非财政性资金也一并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执行中,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并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只选一个重点项目)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绩效目标如下:

长期目标:聚焦“兴船报国动源、职教改革先行军”新定位,以“加强党的建设”高站位,引领打造“四支柱”,推进办学能“五提升”,为实现新时代造船强国战略梦想、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期待,演绎军工老兵“新传奇”。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新增图书数量3万册、预算资金执行率≥95%、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完工及时率≥95%。效益指标:新增实训室中具备社会服务功能的实训室占比(%)≥80%。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95%。

年度目标:进一步推进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工作,保障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新增图书数量3万册、预算资金执行率≥98%、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完工及时率100%。效益指标:满足人才培养教学需要100%、新增实训室中具备社会服务功能的实训室占比≥80%、对学校及周边、在校师生的环境无负面影响。满意度指标:在校生满意度≥90%、毕业生满意度≥90%、教职工满意度≥95%、在校生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2022年,学院举借政府债务共计7000万元,其中:2020年,学院获批15年期专项债券4000万元,发行手续费0.1%,年利率3.75%,每年支付利息及手续费150.01万元,自2026年开始本金分10年偿还;2021年,学院获批7年期政府一般债券3000万元,年利率3.01%,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支付利息及手续费90.31万元,2028年到期时归还本金及最后一次利息。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6.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