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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4年10月28日 00:00 财务处 点击:[533]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鄂办发[2010] 2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逐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建立比较完善的学院、各职能部门(院系)及工作人员三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根本,以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抓手,着力防止和化解各种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为我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廉政风险防控与学院科学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学院教学科研和发展结合起来,针对学院发展速度较快、资金使用、自主管理程度高的特点,着眼廉政风险防控,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持预防为先、惩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大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的力度,惩防并举,全面构建符合我院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注意分析把握学院廉政风险产生的根源和规律,加大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度;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探索解决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着力推进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常抓不懈。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主体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每年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及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廉荣贪耻、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健全科学决策制度,完善学院议事规则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以及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前的酝酿、交流、沟通和协调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党委和行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加强院属各部门、二级单位党政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完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机制,规范具有人、财、物处置权的单位(部门)的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落实和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校情通报会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工会会员活动等途径,利用报刊、校园网以及文件、简报、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和实施办法、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科研经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变动、招生计划和收费项目,以及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分别进行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四)健全干部安全成长机制,强化重点岗位干部监督管理  

完善学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形成注重品德、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考核修正等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掌控人、财、物等各类公共资源调配和使用的部门、岗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健全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制度,对财务管理、招生就业、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图书教材采购、人事管理、职称评审、科研评审、后勤管理等权利相对集中、风险较高岗位的干部推行轮岗交流,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和用人失误失察追究制,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加大对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  

(五)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预警、化解机制,强化关键环节、领域、部位的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学院、各职能部门(院系)、及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办法,认真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根据风险排查结果,加强对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定、资格认定、科研评审、教学评估、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对出现廉政风险的部门或个人,根据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严把招标投标关、方案审查关、工程监理关、设计变更关、质量验收关和资金结算关。建立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学院各类基建招议标工作。建立学院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制度,建立公平竞争、交易透明、运行规范、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采购机制。进一步深化学院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市场服务实体实施有效监管,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六)健全学院各级领导行为规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完善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学院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改进学风,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学院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纪委书记  

成 员:党委委员 纪委副书记  

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纪委副书记  

办公室成员:党办主任、纪委副书记、院长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院各级领导班子要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总体布局,融入各项中心任务之中,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措施,自觉接受监督。对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风险防控不力、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学院将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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