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2〕83号)的要求,学院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下列单位(部门)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由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报2021年内部控制报告。
1.党委办公室:提供2021年党委会决议(“三重一大”事项)。
2.院长办公室:提供2021年院长办公会决议(“三重一大”事项)。
3.财务处:提供2021年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告、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财务管理文件等。
4.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供2021年采购项目清单、立项审批单、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5.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2021年实训室建设项目清单、建设方案、采购合同、验收单等。
6.后勤基建管理处:提供2021年建设项目清单、建设方案、建设合同、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
二、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将相应文档扫描成电子稿,提交不小于10k不大于30M的对应佐证材料电子版,命名规则为:标题名+单位名称(由办公室统一上传财政部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平台)。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06月01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对应的佐证材料压缩包文件发送给财务处江子霖,邮件名请注明:单位名称+内控报告。
联系人:江子霖,联系电话:027-84803792,QQ:359074014
特此通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