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商户管理,明确商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持卡人利益,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商户的定义。经申请同意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消费终端收取校园卡持卡人费用、定期与学校财务处进行统一结算的校内各类经营点均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商户。校内各部门由于管理需要,通过校园卡收取各类管理性费用的,也视为商户。
第二条 商户的申请范围。本校所属单位和在校园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商户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办法。
第四条 申请设立商户。由该商户的管理部门(本校院处级部门,下同)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商户设立申请表》,经卡务中心审核通过方可设立。
商户的管理部门在申请设立商户时应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商户结算,学校财务处原则上仅与商户的管理部门进行商户结算,由商户的管理部门负责与商户结算。
第五条 申请撤销商户。由该商户的管理部门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商户撤销申请表》,经卡务中心审核通过方可撤销。
第六条 商户的变更。由于商户变更可能涉及原商户POS机等固定资产的转移或重新调拨、原商户结算、原商户账户撤销及新商户账户设立等事项,因此在发生商户变更时,商户的管理部门应先行申请撤销原商户,之后再申请设立新商户。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商户负责对所使用的相关设备进行保管、保养和维修。
(1)在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期间,由学校统一提供的各类设备属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固定资产,由商户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和调拨使用。各商户管理部门和商户应对设备的完好性负责,保证其不被破坏、丢失,并配合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和图书信息中心和财务处卡务中心开展资产管理与清查。
(2)商户使用的一卡通设备,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发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由厂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和损坏,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商户可以向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3)免费保修期满后,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商户的管理部门承担,商户管理部门可以向商户收取设备使用费,以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4)未列入学校一卡通系统统一建设范围的商户,接入一卡通系统所需的各类工程费用、软硬件设备购置、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商户承担。相关设备属商户固定资产,不纳入卡务中心中心管理范围。
(5)非经营性的“校园一卡通”系统接入用户的一卡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八条 商户的结算周期一般为每周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商户的管理部门可以与学校财务处商定结算周期。
第九条 商户应合法经营,维护持卡人利益,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主动、妥善地解决在持卡人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1)持卡人消费时,如发生营业员多收取费用的情况,除餐饮类商户按已实行的办法向持卡人提供“更正单”由营业员签字确认,并由持卡人到卡务中心办理“商户退款”手续外,其它商户均应办理现金退款。
(2)当因一卡通系统设备故障原因发生商户重复收费情况时,商户应服从卡务中心的“商户退款”处理(即将商户多收取的费用通过系统调账退还持卡人账户)。
第十条 商户应配合、服从卡务中心按照各项管理规章和校园卡设备使用规范施行的管理,确保一卡通网络的畅通和所用设备的完好。
(1)商户营业员应按照一卡通终端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培训要求,正确使用和操作POS机等终端设备,减少人为差错。
(2)商户营业员不得自行为持卡人输入默认的消费密码,避免和减少持卡人因卡片遗失造成的损失。
(3)在一卡通网络畅通的情况下,商户不得采用脱机形式营业。如发生网络故障,应及时报修。
(4)如果由于网络条件所限,不得已脱机营业的商户,应保证每日将交易流水上传至一卡通数据中心,并下载一卡通系统“白名单”和“黑名单”。凡属商户不及时上传交易流水而造成消费流水丢失的,损失由商户自负,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商户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商户如果不遵守上述第十条规定,会对校园一卡通系统财务对账产生较大影响,有可能损害商户和持卡人利益,卡务中心有权要求商户纠正,商户拒不纠正的,卡务中心可依据其对校园一卡通系统产生的潜在隐患及后果,确认并取消该商户的使用权。
第十二条 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各商户日结算正常,未经卡务中心同意,各商户不得擅自关闭POS机及其连接网络设备的电源,由此带来后果和损失由各商户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八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