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溯源于1950年中南兵工局创办的“中南兵工学校”,是新中国创办的首批军工学校。学院历经中南兵工学校、湖北工学院等7个时期,先后隶属于中南兵工局、六机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等,1998年成为教育部首批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1999年转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学院坐落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中心城区,南濒月湖,北临汉水。学院环湖而建,别具现代风格,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园地。学院秉承“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初心使命,坚持“兴船报国育英才”的特色发展之路,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学院先后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双高计划”)。
学院主要职责:
1.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2.根据发展需要及办学实际,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3.以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4.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自主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5.积极推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强化高水平科研和应用转化基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6.发挥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7.积极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传承学校“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大学精神,传播学校军工特色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建设。
8.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院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群团机构、教学机构和教辅机构三类,其中,党政群团机构20个,教学机构12 个,教辅机构 5个,合计为 37个。
党政群团机构:党委办公室(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机关党总支)、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党委保卫部(处)、团委、工会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质量管理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审计处、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校企合作交流处(中德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
教学机构:机械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士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附属工厂)。
教辅机构:职业教育与发展规划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现代学徒制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卫生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39254.8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4万元,增幅44.10%,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22年预计了家属区征收的国有资产收益7100.00万元,而2021年末预计此项收入;二是因为预算编制口径的要求,2022年预估了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的资金,而2021年预算未预计此项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0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682.00万元,增幅75.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01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772.00万元,比上年减少668.00万元,降幅6.40%;其他收入1124.79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上年结余(转)10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39254.8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4万元,增幅44.10%。其中:教育支出36714.4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20.69万元,增幅4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3万元,增幅21.24%;债务付息支出240.32万元,比上年增加90.31万元,增幅60.20%。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2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930.39万元,增加21.30%;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2022年预计了房改经费3600万元,2021年末预计此项支出,二是因为人才引进人员较多,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2)2022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083.61万元,增幅173.17%。主要原因是为支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学院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投入到“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中。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51.6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12.31万元,减少58.32%,减少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开支。其中:维修(护)费105万元、专用材料费46.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共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16.54万元,比上年增加6525.53万元,增加598.12%,增加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为支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学院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投入到“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中,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规模有所增加。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670.9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及教学耗材采购等;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45.6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服务采购及印刷服务采购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3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缮等。
2022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3174.34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1884.5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占有房屋建筑物面积223605.2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626.4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98938.69平方米,其他房屋建筑面积11040.14平方米。公务用车5辆,均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小轿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学院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学生资助专项
“学生资助专项”是依据国家、湖北省、学校贫困生资助相关政策、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群体的关爱,将有限资金用于最需要受到资助与激励的贫困、优秀大学生群体。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该项目资金221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66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安排150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1.全面落实资助政策,把好资助对象认定关口:采取有效监控措施,把教育资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
2.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不让一名经济困难大学生因贫困辍学。
3.促进学院学风建设;解决贫困大学生求学路上的后顾之忧。
4.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使在校生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国家教育扶贫政策。
5.全年各类奖助学金的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受益学生范围大于10000人次。
质量指标:违规率0%。
时效指标:奖助学金及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学生因贫辍学率0%。
可持续影响指标:贫困生就业率≥95%
(二)高等教育发展专项
高等教育发展专项分为“双高计划”建设专项、学生公寓租赁及公务用车购置专项。
1.高等教育发展专项——“双高计划”建设专项是根据学院“双高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结合“双高计划”建设需要,学院拟立项一批“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以进一步推进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工作,保障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年初预算为710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双高计划”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工作,保障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数量指标:项目计划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满足需要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95%。
2. 高等教育发展专项——学生公寓租赁及公车购置专项,本项目的设立具体有两项内容:一是租赁学生公寓,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以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公务用车购置,根据《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更新处置的函》(鄂管车函〔2021〕49号),学院将在核定的公车编制范围内更新1台价格25.00万元以内(不含购置税)、排气量2.0升(含)以下的别克GL8中型客车作为业务用车使用。项目年初预算为1022.1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828万元,单位资金安排194.1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障6282名学生正常住宿;按规定新购一辆业务用车,满足日常业务需求。
数量指标:保障学生入住人数6282个;房间数1049间;指标执行率≥98%。
满意度指标:入住学生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学校举借政府债务共计7000.00万元,其中:2020年举借政府专项债券4000.00万元,2021年举借政府一般债券3000.0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教育支出: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本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债务付息支出:本单位的债务付息支出反映的是地方政府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