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内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二)根据发展需要及办学实际,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三)以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自主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五)积极推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强化高水平科研和应用转化基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六)发挥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七)积极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传承学院“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大学精神,传播学院军工特色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建设。
(八)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学院办学质量。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0年度,学院内设机构共有38个,其中:党政群团机构 20 个,教学机构12 个,教辅机构 6个。
序号 |
机构名称 |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党委办公室(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 |
20 |
后勤基建管理处 |
2 |
院长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 |
21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机关党总支) |
2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4 |
党委宣传部 |
23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5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
24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6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2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团委 |
26 |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
8 |
工会办公室 |
27 |
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 |
9 |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
28 |
商务贸易学院 |
10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29 |
士官学院 |
11 |
质量管理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 |
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 |
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
31 |
公共课部 |
13 |
审计处 |
32 |
工业中心(附属工厂) |
14 |
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33 |
职业教育与发展规划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
15 |
科研处 |
34 |
图书馆 |
16 |
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
35 |
信息技术中心 |
17 |
校企合作交流处(中德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36 |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现代学徒制学院) |
18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37 |
卫生所 |
19 |
保卫处 |
38 |
后勤服务集团 |
第二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表
(公开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内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收支总计37724.65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5586.99万元,增长17.4%。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了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资金投入,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质量提升计划的项目资金;二是2020年度收到武汉市财政局拨付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37724.65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5586.99万元,增长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15.65万元,占64.2%;事业收入9346.58万元,占24.8%;其他收入4162.42万元,占1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了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资金投入,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质量提升计划的项目资金;二是受2020年疫情影响,住宿费减半收取;三是2020年度收到武汉市财政局拨付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37724.65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5586.99万元,增长17.4%。其中:基本支出20864.76万元,占55.3%;项目支出16859.89万元,占44.7%。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127.07万元,下降5.1%,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6714.06万元,增长66.2%,主要是发放了2020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学院加大了对“双高计划”建设的投入,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实训室建设、校园维修改造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1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47.9万元,增长11.8%。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资金投入,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质量提升计划的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1.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456.1万元,下降6.7%。其中:基本支出11896.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372.37万元,下降38.3%;项目支出8315.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916.27万元,增长246.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年初预计的家属区土地征收补偿款未收回,用此项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财政加大了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资金投入,于预算编制后追加了质量提升计划的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6.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372.37万元,下降38.3%。其中:人员经费104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40.2%,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的家属区土地征收补偿款未收回,用此项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公用经费1472.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72.37万元,下降2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额为4004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40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学院为了“双高计划”的建设,申请使用政府专项债。
第四部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
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相关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相关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6.58万元,较上年增长1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学院为了“双高计划”的建设,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和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资金用于校园建设,导致相关采购项目增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5.15万元,较上年增加220.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26.94万元,较上年增长104.8%、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84.49万元,较上年增长300.9%。2020年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8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2019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9年度及2020年度均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共有车辆8辆,均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使用车辆;学院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学院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学院组织对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涉及资金1213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真实可信,指标科学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满意度较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学生资助专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41万元,执行数为23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0年度全年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生临时补助、学生服兵役学费资助资金、学院奖助学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受助学生甄别存在一定难度,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上缺乏国家大数据支撑;二是资助育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资助育人的效果。
2020年度高校发展专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882.09万元,全年执行数9789.72万元,完成预算99.1%(质量提升计划有92.3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新建、改扩建实训室24个(其中新增具备社会服务功能实训室5个、具备科研功能实训室2个、具备提升地域产业发展功能实训室1个),满足教学需求率为100%;二是完成了21项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验收合格率为100%,为学院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部分项目资金在下半年或年底下达,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缓慢;二是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开展项目调研论证及项目库建设,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有效控制防范风险。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改进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此,学院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各部门各学院的绩效管理意识,增强绩效管理自觉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出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2)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
(3)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1年预算资金安排结合,提高资金配置的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学院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和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中应用,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二)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二)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七)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八)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九)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十一)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十二)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十三)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五)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六)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七)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十八)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十九)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二十)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一)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三)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二十四)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二十五)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二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十七)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二十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二十九)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三十)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三十一)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三十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三十三)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四)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0年度学生资助专项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0年度高校发展专项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