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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标(议标)实施办法
2012年09月05日 00:00 财务处 点击:[909]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招投标法,进一步规范我院经济领域的公开招标(议标)工作,使招标(议标)工作程序规范合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开招标(议标)工作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遵循中央廉政规定,服务学院中心工作,规范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学院健康发展。坚持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强化监督,规范运行。

第三条 实施公开招标(议标)的范围。

所有实行公开招标(议标)的项目都必须经预算立项,实施范围如下:

1、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

学院凡达到5万元的基建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议标)。纳入政府招标的基建项目按国家政策执行,如需选定招标代理咨询公司,按招标程序进行。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凡购买5万元及以上设备均要进行公开招标(议标)。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国家政策执行。

3、综合项目

凡使用经费达到5万元或本年度屡计金额达到5万元的教学、生活、办公家具、教材、图书、药品、原材料采购等应进行公开招标(议标)。

4、几点说明

(1)对特殊应急项目,可由院长办公会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集体研究决定实施方法。

(2)工业中心生产经营性项目参照执行。

(3)部门2万元—5万元以内的各类项目,必须履行预算立项手续,经监察审计处会签后,并报项目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4)本办法规定额度以下,均按各单位制定(院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项目主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工会、主管部门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开招标(议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标(议标)工作小组,招标(议标)工作小组,由项目主管院领导任组长,项目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处、工会、项目部门等负责人和2—3名专家为工作小组成员。

第六条 院招标(议标)领导小组是招标(议标)的领导机构。具体招标(议标)工作,在招标(议标)工作小组的主持下,由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牵头,在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协助下开展。

 

第三章 基本规则

第七条 院领导和参与招标(议标)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院介绍投标商,不得与商家进行不正常接触,违者追究纪律责任。若投标商与参与招标(议标)工作的人员具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该人员应自觉提出回避或由组织通知本人回避。

第八条 评标遵循少数服从多数或高分中标的原则。工作小组一旦作出评标决定,必须执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如评标表决有严重分歧,或工作小组组长认为有不妥之处,工作小组组长可做出暂缓表决的决定,由工作小组组长向学院招标(议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听取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九条 招标(议标)过程要严格把握好四个环节,第一、把好招标文书制作和审核关,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内容制作详细具体的招标文书(技术参数,技术性能等),并经招标(议标)工作小组审核后方可发布招标信息;第二、把好投标商资格预审和复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投标商的资格进行预审并经招标(议标)工作小组复核;第三、把好对投标商的考察和市场摸底关,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商要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市场进行摸底;第四、把好评标关,保证学院利益最大化。对重大项目必须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决定如何进行招议标。

第十条 经过招标(议标)形式管理的项目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验收工作必须有工作小组成员、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参加。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由主管部门保管,结算时需附项目验收单,未经学院验收的项目不能进行结算。

 

第四章 招标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在公开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均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主管部门填写招标(议标)项目立项审批表,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2、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经济项目实际情况制作招标文书,招标内容要明确具体,如:性能、技术参数等。招标文书必须经招标(议标)工作小组审核,并报项目主管院领导审批。

3、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文书拟定招标公告(时间、地点、内容、资质要求等),经报项目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院监察审计处备案。招标公告同时报院工会办公室进行信息发布,公告信息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项目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商的报名。

4、依据招标文书和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招标(议标)工作小组确定是否需要考察和考察对象。

5、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标(议标)工作小组成员对具有投标资格的商家进行实地考察(不需要实地考察的项目除外),并对市场行情进行摸底。考察内容包括资证、产品质量、规模、管理水平,实力信誉等。市场摸底主要是对原材料、产品等价格进行摸底。

6、开标、评标。由招标(议标)工作小组负责开标和评标工作。

7、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填写评标登记表,做好文字整理工作,为起草项目合同提供依据。

8、签订合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合同文本须经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项目主管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图书、办公用品、房屋出租等合同,经招议标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签订的正式合同在三天之内交学院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备案。

9、财务结算。财务处凭合同书及有关票据,经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程序为中标方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10、变更、签证。若正在实施中的招标(议标)项目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工程量或价格的,按学院“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同时要完备各项手续,为结算提供依据。

11、项目验收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工作小组成员、使用单位负责人和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程序:①使用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性能及技术参数的审核并签字②招标工作小组进行综合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

12、项目审计。除房屋出租、内部经营项目发包等经济项目结算由主管部门按合同规定与财务处共同办理外、其他需要进行决算的招标(议标)项目结算,均应通过审计后才能办理结算。

第十二条 实行公开议标的工作程序

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和特殊应急项目可实行公开议标,议标的程序参照招标的基本程序进行。

1、招标(议标)工作小组通过会议形式,确定竞标原则及商家资质要求等,依据会议精神,项目主管部门拟定议标文件,并报组长审核同意后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商报名。

2、招标(议标)工作小组根据议标文件确定的资质要求,审查确定议标入围的商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议标入围商家参与竞标。

3、招标(议标)工作小组依据确定的竞标原则进行议标。由招标(议标)工作小组与商家进行商务谈判,集体决策,确定项目合作商家。

4、对单一来源的产品购买,由招标(议标)工作小组与商家进行商务谈判,集体决策。

5、招标(议标)工作小组成员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供货商。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招标(议标)工作组成员职责。按时出席招标(议标)会议,排除一切干扰,按公正原则独立行事,把好招标文书审查关,认真把握投标商的有关情况,严格把握评标标准,审核投标书,客观公正地对竞标商打分和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职责。负责项目立项的审批手续工作;做好市场信息的调查和收集,并将结果备份交监察审计处;起草招标公告和招标书,负责对投标商家进行报名登记备案;组织对投标商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地考察,负责评标会的资料以及文字记录整理工作,填报相应的表格,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资料归档工作,负责商家的财务支付审批手续工作。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人员职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的要求为原则,保证过程按规定公开,操作按规范推进,结果实现公平、公正。提醒、警示、纠正向领导报告是其主要监督手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招标(议标)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船院招标(议标)项目立项审批表

2、招标(议标)会议纪要

3、竣工验收表(表1)、(表2)

4、设备清单(名称、台数、单价)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武汉船院招标(议标)项目立项审批表

立项编号:                                   

 

立项部门:

立项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标底)总额:

项目主管部门领导:

申请立项理由和经费概算说明:

 

 

 

 

 

 

 

                                         年    月    日

主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招标(议标)会议纪要

 

第一次会议:

 

 

年    月    日

第二次会议:

 

年    月    日

评标结论:

 

年    月    日

评标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主管部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院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表(1)

 

工程名称

 

工程总造价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结构类型

 

竣工日期

 

工程性质

 

验收日期

 

招议标领导小组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验收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组长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表(2)

 

实验实训室专业建设名称

 

专业建设设备总造价

 

 

投标单位

 

投标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招议标领导小组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验收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组长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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