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函[2014]81号)文件精神,省属高校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工作,根据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认真测算2015年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不漏项、不重项,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 编制本部门预算(见附件1、2)。
二、2015年各部门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预算项目和额度(新增项目需提交说明)。
三、各项支出如实编制,预算必须做到(不可再分的)“末级”。
四、分管学院基建、资产、人事、教学管理等部门,要结合2015年学院工作需要,切实做好相应的预算和资金安排计划。
重大项目需立项并编制项目申报表及论证报告(见附件3)。
五、年度预算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规范预算流程,是做好预算工作的关键。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武船院发[2012]40号)文件,学院预算按如下程序进行编制和审批。
(1)院内各部门根据学院的指导意见,提出本部门的预算建议,编制部门预算表,报主管院领导审核交财务处(2014年10月24日前)。
(2)财务处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数,拟定学院预算草案(2014年11月30日前)。
(3)预算草案经学院党委会审查后报教育厅(2014年12月20日前)。
(4)财务处下发经教育厅批复通过的年度学院综合预算方案(2015年1月15日前),年度学院综合预算方案为学院当年经费收支的执行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六、各部门所报2015年预算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核。2014年10月24日前,各部门将预算的纸质及电子稿报财务处(表格在财务处网页上下载)。
联系人:周移红,联系电话:84803792,邮箱:cwc@mail.wsp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部门预算表
附件2:项目测算依据及说明表
附件3:重大项目申报表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