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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2013年01月04日 00:00 财务处 点击:[575]次

各位教职工: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武船院发[2012]41号)文件精神,学院定于2013年1月7—8日报销医药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报销的时间安排

(1)2013年1月7日(星期一)报销离退休职工医药费。

(2)2013年1月8日(星期二)报销在职职工医药费。

2.医药费报销的时间范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3.医药费审核签字时间

(1)即日起开始签字。

(2)签字时务必带齐:转诊单、病历、原始发票、药费清单(或明细)及各种检查报告等。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卫生所     财务处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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