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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费清缴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3日 00:00 财务处 点击:[540]次

各二级学院:

        201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做好毕业生学费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财务处已经把2017届毕业生缴费情况进行了清理,并且把欠费名单发给了各二级学院副书记。

        如果不存在欠费情况,财务处在《离校程序单》上盖财务收费专用章、会计私章,以班级为单位发给了各二级学院;如果存在欠费情况,《离校程序单》上没有盖章,《离校程序单》留待财务处,没有发到各二级学院。

        2.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17】1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学院在办理调出人员、留学人员、毕业学生等的离校手续时,应对其在校期间的欠款进行清查。如存在欠款的,应督促其核销后方能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督促2017届欠费学生到财务处缴费,领取《离校程序单》。

        另外,校园卡办理退费手续请到卡务中心,校园卡无押金、不收回,学生留作纪念。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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